柯林湧泉&北后寺尋幽

團號:SAILN240629A 
  • 旅遊城市:
  • 台北市/宜蘭縣
  • 集合時間:
  • 07:10 - 館前路45號
  • 關鍵特色:
  • 風光景致/風景遊樂區
  • 可售:
  • 車座位
    37個座位
    預定成團人數
    20人
  • 包含項目:
  • 全程車接送、領隊與導遊服務費、團員皆享有500萬旅遊責任險附加20萬醫療保險

售價表

  • 大人
  • 小孩佔床
  • 小孩不佔床
  • 嬰兒
  • 一日遊
  • $890
  • $850
  • --
  • $400

售價及出團日

  • 價格 ( 大人 )
  • 日期
NT$ 890 起

行程特色





交通安排

  • 天次
  • 去/回程
  • 交通工具
  • 出發地
  • 出發時間
  • 目的地
  • 抵達時間
  • 1
  • 去程
  • 遊覽車
  • 台北市
  • 07:20
  • 宜蘭縣
  • 1
  • 回程
  • 遊覽車
  • 宜蘭縣
  • 台北市
  • 18:00

每日行程

台北集合出發

慶和橋津梅棧道/有如飄浮在宜蘭河上的工業風天空步道

柯林湧泉生態園區 位於三星鄉大隱村,利用天然湧泉施作生態化功能水路,建造親子多樣化遊憩景點,使灌溉排水設施與社區生活相結合,打造親水空間及水生動、植物棲息繁殖水域環境,使原生種河鵬、毛蟹、溪哥、蝦類及水草、野薑花等動、植物重現,回復大地原貌,並以調適現代人身心情緒,體現農田水利設施生產、生活、生態等三生功能。

三星午餐自理/當地特色小吃味珍香卜肉店

天送埤林鐵文創園區/宜蘭首座高空繩索,伐木星空 — 太平山伐木時期繁華的轉運站,全台僅存的木造車站,保留歷史鐵道、古蹟人文與建築最完整的火車站。知名愛情偶像劇「下一站.幸福」的拍攝景點,帶動了當地觀光人潮

北后寺/日系襌風庭院寺廟 採黑褐色色調、走唐朝風格與日式風格的北后寺(新址),近年吸引民眾探訪,不論從寺外的祈福轉經輪,還是大雄寶殿外的清水模鐘樓、從地底下80米鑿出自然湧泉的「洗心亭」,或是有65年左右歷史的泥塑大佛,都是遊客拍照打卡熱點,也有人稱其為「宜蘭版慶修院」或宜蘭最美寺廟。

快樂賦歸

早餐:
X
午餐:
三星午餐自理
晚餐:
X
或同級

其他說明

  • 注意事項

    ☆依該團人數調整車型.座位敬請合作。
    ☆過夜團:兩人房團費以一大床為主若需兩小床該飯店如果需要加收價差由旅友補價差(報名時請事先告知) ☆網路下單請於隔日17:00前完成付費手續,逾期將取消訂單。
    ☆旅友若是透過傳真刷卡或銀行匯款請務必來電與旅行社做確認。
    ☆確定成團將於出發前2日簡訊提醒注意事項。
    ☆報名人數不足以致行程取消,一律以簡訊通知,請多加留意,未收到簡訊務必來電洽詢。
    ☆轉隊需活動出發日之前12天辦理(每人限乙次)逾期恕無法辦理。
    ☆請於規定時間內準時集合,行程中如旅客因個人因素私自脫隊或集合未到,本公司不予退費。
    ☆本行程所載明之車行時間僅供參考,因路況或遇假日遊客眾多,行程順序將視情況前後更動。
    ☆遊覽車上為公共密閉式空間,請勿攜帶寵物參加,旅行社有權禁止上車並不退費,敬請見諒。
    ☆出發後,如遇颱風、地震、等大自然不可抗拒之因素災難,致使行程及活動有安全顧慮時,本公司得斟酌實際 情形,變更行程及活動內容, 請勿持異議,以策安全。
    ☆敬請自備防寒衣物及雨具、個人隨身藥品例:如暈車藥、感冒藥、防蚊蟲液。
    ☆現場辦理退費手續請於週一至周五上午09:00至下午17:30點。(中午12:00-13:30暫停服務)

    (一)關於本旅遊之權利義務依交通部觀光局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請於報名前詳閱)條款約定之,未約定者,適用我國有關法令之規定。
    (二)報到:敬請於指定時間、地點辦理報到,準時開車,逾時以棄權論。
    (三)旅遊人數不足,得由本公司改派中型遊覽車,座位由領團人員彈性調整座位;另座位表若因車型不同,得由領團人員彈性調整座位。
    (四)各旅遊行程滿二十人即成行(報名人數若有不足,本公司得依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書於活動出發前七日通知取消,辦理退費或轉隊)。
    (五)退費規定:依據交部觀業字第1050922838號函修正發佈(國內旅遊契約書)條款辦理。
    若取消訂購,應繳交證照費用,並將依觀光局之《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規定,
    收取手續費如下:
    ◎旅遊開始前第四十一日以前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 5%
    ◎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至四十日期間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 10%
    ◎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至三十日期間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 20%
    ◎旅遊開始前第二至二十日期間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 30%
    ◎旅遊開始前第一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 50%
    ◎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 100%
    ◎以上退費係憑收據現場辦理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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