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青旅南部分公司FB粉絲團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cyta.travel
歡迎加入官方LINE@洽詢:@sqw0142t
2.遊覽車座位採先報名先劃位
(座位以實際排數計算,遊覽車劃位示意圖為參考用,請依實際車型排數計算,若無法接受車型不同,排數位子可能有差距,請勿報名。)
3.若欲登記素食餐點,請於網路報名確認完成前,登記於備註欄位 。
4.活動中提供之素食產品皆為蛋奶素,純素請特別註明。
5.網路報名確認完成後三日內請完成繳費,逾期即取消訂單。
6.銀行匯款及ATM轉帳請傳真收據至07-2827300,或拍照截圖上傳官方LINE,並註明活動、姓名及聯絡方式。
7.匯款帳號:
華南銀行-新興分行【銀行代碼:008】
帳號:702-10-009-3512
戶名:中國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南部分公司
◎憑終身學習卡(請出示卡片,否則恕不折扣)一日遊活動折50元,二日遊活動折100元。
◎網路會員報名享優惠,一日遊活動折50元,二日遊活動折100元。
※報名優惠擇一使用,恕不重複折扣。
※不折扣團不適用任何方案。
◎0-未滿2歲嬰兒價一日遊300元、二日遊500元、三日遊800元。【此為一般價格,如有特殊價格以該行程價格為主】
◎2歲以上-未滿12歲學童價9折優惠。12歲以上為成人價格(含12歲)。【此為一般價格,如有特殊價格以該行程價格為主】
◎春節2歲以下嬰兒收費:一日遊400元、二日遊800元、三日遊1200元。【無任何優惠】
雙流森林遊樂區森呼吸:雙流國家森林遊樂區位於南迴公路旁,屬獅子鄉,以溪流的景觀為最大特色。本區居楓港溪上游兩大源流交會處,終年流水潺潺;雙流瀑布高廿餘公尺,溪水直洩而下,聲勢浩大,激起迷濛的水霧,是最有名的景觀。溪谷兩旁青山環繞,林木茂密,處處可見熱帶雨林植物,栽植樹種為光臘樹、楓香、桃花心木等,二十多年來撫育長成林相優美蒼翠碧綠的森林,在積極提倡森林浴活動的今天,具有青山常在、綠水長流之特色。走在森林浴步道中,樹蔭點點,涼亭石椅可乘涼歇息,為提供森林浴場的最佳場所。
南州糖廠:州糖廠位於屏東縣南州鄉溪北村永安路1號,成立於1920年,為台灣最南端的台糖糖廠,具有濃濃的南國風味,目前已不再製糖,朝多方向規劃轉型為南州觀光糖廠。南州觀光糖廠從南二高南州交流道下往南州鄉方向開車5分鐘可抵達,也可搭乘台鐵列車至南州火車站下步行約3分鐘,交通非常方便,園區內不收門票,停車又方便,最適合全家旅遊。
東港華僑市場:大名鼎鼎的華僑市場是黃昏市場。營業時間約接近中午開始營業,至晚上七、八點左右(每個月第一個星期二為清潔日公休)。華僑市場名稱的由來據傳是早期尚未聚集成市時,從小琉球旅遊歸來的外地遊客,見到東琉線渡船頭旁,有路邊攤販出售物美價廉的現撈漁貨,一來因規模不大且數量有限,二來遊客也正好結束遊程要返家了,所以常忍不住多買,甚至於一整攤海鮮全部買下帶回家。攤販遇到這些難得的好客人,猶如遇到出手闊綽的返鄉華僑一樣!因此後來日益增多的攤販聚集成了固定市場時,便以華僑市場名之。
注意事項:
(1)確定成團將於出發前2日以簡訊發送行前通知,未收到請務必來電洽詢。
(2)報名人數不足以致行程取消,一律以簡訊通知,請確保簡訊暢通。
(3)成行活動請提早10分鐘至各發車地點報到,遲到不另退費。
(4)各遊覽車車型及座位編碼不同,依實際劃位排數入座,系統座位僅供參考。
(5)活動中提供之素食餐食皆為蛋奶素,純素請特別註明。
(6)出團請攜帶身份證、健保卡、雨具、個人藥品。
(7)簡章載明之行程若因當日路況或人潮,將依實際狀況調整行程。
(8)請自行評估身心狀態,若隱瞞疾病參加發生事故,應自行負責。
(9)請勿攜帶寵物,以維護旅友權益。
(10)活動期間如故自行離隊需簽立離團切結書,若發生問題請自行負責。
(11)報名後需轉團,請於出發日前12天辦理(每人限乙次),逾期恕無法辦理。
(12)報名後電腦系統無法自行取消,如需變動,請務必來電告知。
(13)報名人數不足,得由本公司依狀況取消或改派中型遊覽車;因車型不同,得由領隊人員彈性安排座位。
(14)如因颱風、地震等大自然不可抗之因素,致行程及活動有安全顧慮時,本公司得調整活動。
(15)活動皆依法投保旅行業責任險,每人500萬意外險及20萬醫療險。
退費規定:
(一)關於本旅遊之權利義務依交通部觀光局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請於報名前詳閱)條款約定之,未約定者,適用我國有關法令之規定。 (二)報到:敬請於指定時間、地點辦理報到,準時開車,逾時以棄權論。 (三)旅遊人數不足,得由本公司改派中型遊覽車,座位由領團人員彈性調整座位;另座位表若因車型不同,得由領團人員彈性調整座位。 (四)各旅遊行程滿二十人即成行(報名人數若有不足,本公司得依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書於活動出發前七日通知取消,辦理退費或轉隊)。 (五)退費規定:依據交部觀業字第1050922838號函修正發佈(國內旅遊契約書)條款辦理。 若取消訂購,應繳交證照費用,並將依觀光局之《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規定, 收取手續費如下: ◎旅遊開始前第四十一日以前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 5% ◎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至四十日期間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 10% ◎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至三十日期間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 20% ◎旅遊開始前第二至二十日期間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 30% ◎旅遊開始前第一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 50% ◎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 100% ◎以上退費係憑收據現場辦理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