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北橫~拉拉山巨木原鄉

團號:WFTYU260913A 
  • 旅遊城市:
  • 桃園市
  • 集合時間:
  • 07:30 - 桃園火車站後站
  • 關鍵特色:
  • 2026探索北橫
  • 可售:
  • 車座位
    38個座位
    預定成團人數
    30人
  • 包含項目:
  • ●車資:全程遊覽車車資 ●門票:拉拉山國家森林遊樂區 ●保險:依規定辦理相關保險 ●活動:拉拉巨木之旅(導覽) ●其他:司領服務費、行政雜支 ●環保愛地球:響應推廣無痕山林,不提供一次性個人用品,請自備飲水。
  • 不含項目:
  • ●自行前往指定地點集合車資。 ●行程表上未表明之各項開支。 ●個人因素所產生之消費,如飲料、私人購物費.....等。 ●個人旅遊平安保險,依規定旅客若有個別需求,得自行投保旅行平安保險。

售價表

  • 大人
  • 小孩佔床
  • 小孩不佔床
  • 嬰兒
  • 一日遊
  • $1200
  • --
  • --
  • --

售價及出團日

  • 價格 ( 大人 )
  • 日期
NT$ 1,200 起

行程特色

2026【探索北橫】主題遊程

特色1/北台灣唯一!75公頃千年巨木林區。

特色2/全臺檢測之最年長十大巨木,拉拉山就佔有五株。

特色3/漫步沒有車輛干擾的巴陵舊橋隧道,感受濃濃泰雅風情。



專業導覽解說!帶您一同分享芬多精知性之旅



原 價:2,000元
優惠價:1,200元(額滿為止,欲報從速)



☆網路下單請於隔日17:00前完成付費手續,逾期將取消訂單。 ☆旅友若是透過傳真刷卡或銀行匯款請務必來電與旅行社做確認。 ☆確定成團將於出發前2日簡訊提醒注意事項。 ☆報名人數不足以致行程取消,一律以簡訊通知,請多加留意,未收到簡訊務必來電洽詢。 ☆轉隊需活動出發日之前7天辦理(每人限乙次)逾期恕無法辦理。

其它上車地點 集合時間、地點:07:30、桃園市 - 桃園火車站後站

  • 交通工具
  • 出發城市
  • 上車地點(去程)
  • 出發時間
  • 下車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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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價差設定
  • 備註
  • 遊覽車
  • 桃園市
  • 桃園火車站後站
  • 07:30
  • 桃園市
  • 桃園火車站後站
  • 不加價

每日行程

走入拉拉山巨木原鄉

都說歲月是把刀,親臨位於拉拉山國家森林遊樂區內的巨木群,抬頭仰望如史詩般的千年奇景,這把刀的精工雕琢絕對令人無比震撼!拉拉山巨木區地處桃園復興區與新北烏來區交界,全區海拔介於1500公尺至2130公尺,共有24株巨木,樹齡介於500年至1495年,是全台灣另一處可與阿里山齊名的巨木保護區。旅人循著巨木群環狀步道而行,即能一次近距離捕獲所有巨木。

初入步道,欣賞這片原始山林為旅人帶來的見面禮後,接下來的驚喜令人更加期待。持續前行,在陡坡奮力拔地而起的樹根,展現力與美的狂野姿態。巨木旁的休憩空地,杉木橋畔潺潺溪水聲、鳥語啁啾,滌淨登山的疲憊。稍作休息後,於此右轉上梯可依編號循序造訪每株巨木,站在有逾百年歷史的老樹前,人類顯得尤其渺小,敬畏之心也油然而生。參天林蔭溫柔篩去了陽光,穿梭其中不但不感炎熱,還能愜意享受山中涼意。

拉拉山國家森林遊樂區

位於桃園市復興區北橫上巴陵一帶的拉拉山國家森林遊樂區,於 2023 年正式升格為台灣第 19 個國家森林遊樂區。這裡海拔介於 1,400 至 1,900 公尺之間,終年雲霧繚繞,屬於極為珍貴的中海拔「霧林帶」生態系,是北台灣最著名且極易親近的巨木觀賞勝地。

「拉拉」一詞源自泰雅族語「R'ra」,有「美麗的」及「眺望、守望」之意,昔日是族人眺望獵物與防禦外敵的據點;而當地的「巴陵(Balung)」在泰雅語中則代表「檜木」或「巨大的倒木」,足見此地與檜木密不可分的淵源。園區擁有全台灣面積最大的紅檜原始林,最受遊客喜愛的「巨木群步道」沿途規劃了平緩好走的木棧道,輕鬆串聯起 24 棵千年巨木。這些巨木除 9 號為稀有的台灣扁柏外,其餘皆為台灣紅檜,樹齡介於 500 年至 2,800 年之間。其中,18 號神木是由兩株巨木連生而成、樹圍最寬;而 24 號紅檜更是歷史悠久,令人由衷敬畏。

除了壯麗的巨木群,園區內原始針闊葉混合林林相豐富,秋季青楓與山毛櫸轉紅時更顯詩意,更孕育了台灣藍鵲、黃腹琉璃與台灣野山羊等豐富野生動植物。無論是漫步在森林步道中大口呼吸芬多精,或是造訪全新改建、提供親子木育及餐飲休憩的遊客中心,拉拉山都是洗滌身心、感受大自然雋永古韻的完美去處。

巴陵大橋

位於台 7 線(北橫公路)47公里處的巴陵橋(巴陵舊橋),橫跨大漢溪上游寬廣的深谷,是一座承載著百年交通變遷與泰雅族歷史的鋼構吊橋。

巴陵舊橋的前身,可追溯至日治時期大正三年(1914年)為興建「角板山三星警備道」所架設的「巴壟鐵線橋」(巴壟為巴陵的泰雅語舊稱)。到了 1960 年代,政府為開闢北橫公路,拆除原有的鐵線橋,改建為長 160 公尺、寬 4.6 公尺的單線吊橋。其豔紅色的鋼構橋身與兩端手鑿的「巴陵一、二號隧道」相連,與青山綠水交相輝映,曾是北橫最著名的地標。

隨著時代發展,舊橋因路幅狹窄且不堪重負,在 2005 年新巴陵大橋完工通車後正式功成身退。如今,這座歷經滄桑的舊橋已轉型為純步行的觀光步道。漫步於紅色舊橋上,不僅能遠眺宏偉的粉桃色新巴陵大橋、欣賞大漢溪谷的壯麗風光,還能走入活化後展示著泰雅原民文化的隧道。在一號隧道口旁,至今仍佇立著日治時期的「巴壟紀念柱」,默默訴說著這條百年通路的過往榮光。

早餐:
自理
午餐:
西式餐盒
晚餐:
自理

其他說明

  • 注意事項

    詳細請洽桃竹苗分公司 03-333-3863

    ◎建議攜帶物品
     務必攜帶:小型背包、遮陽帽、健走鞋(或運動鞋)、水壺(裝滿水)、小毛巾、雨具、隨身藥品、口罩、健保卡及一顆快樂的心。
     參考攜帶:
    登山杖防曬油、防蚊液、護脣、相機、太陽眼鏡、筆記本、原子筆…等。
     ※ 其餘未列者請自行斟酌攜帶。

    ◎注意事項
     1. 各行程有最低出團人數之規定。
     2. 請於訂單成立後
    三天內完成繳費動作,敬請留意繳費期限。逾期取消不 另通知,若欲參加活動者請重新報名。
     3. 報名繳費完成後,於
    出發日前5天寄發簡訊給旅友,請族友報名時務必填妥聯絡手機號碼。並依規定時間報到,不再另行通知。
     4. 凡參加者報名行程,即視為同意【國內旅游定型化契約】之規定,如不同意請勿報名。
     5. 出團前若遇天候因素,旅客認為有生命安全之虞者,旅客可解除契約,但應按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規定扣除違約金:如本公司有實際損失之費用時,損失部分仍需由旅客賠償。
     6. 凡參加者報名行程,即授權【中國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桃竹苗分公司】為旅客拍攝之活動過程錄影、相片,未來可使用於官方網站、Facebook、Line、Line@等商業管道露出。
     7. 年滿70 歲以上單獨旅行/行動不便者,建議有家人或友人同行。(如單獨旅行,希填寫旅遊意外切結書)。
     8. 如有身體不適請自備個人隨身藥品:如暈車藥、感冒藥、防蚊蟲液...等。
     9. 戶外活動時,建議著透氣、舒適的衣物,並且腳穿防滑好走的健走鞋,同時準備隨身用雙肩背包,以便收納個人物品與防曬用品和雨具。
     10. 本公司依相關法令向保險公司辦理旅行業責任險,新台幣500萬旅行業責任意外險+20萬意外醫療險。
     11. 旅行業責任保險:依規定14歲以下(未满)、70歲以上(滿),最高投保金額新台幣200萬元+20萬意外醫療險元。
     12. 本行程團費費用包含之項目如有不使用者,視同放棄,恕不另行退款。
     13. 請於規定時間內準時集合,行程中如旅客因個人因素私自脫隊或集合未到,本公司不予退費。
     14. 本行程交通、觀光點盡量忠於原行程,若遇特殊狀況:例如交通阻塞、觀光點休假及其他不可抗拒之現象,為配合觀光點營業時間,行程有時會有所變動,所以本公司保有變更行程之權利,但絕對以最順暢之行程作為安排。
     15. 若遇天候不佳或不可抗拒之因索,本公司保有取消或變更行程的權利。
     16. 如遇颱風、地震、豪雨等大自然不可抗拒之因素,本公司保有延期出發或全額退費之權利。
     17. 本公司保留修正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活動洽詢專線 (03) 333-3863。

    ◎退費規定

    (一)關於本旅遊之權利義務依交通部觀光局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請於報名前詳閱)條款約定之,未約定者,適用我國有關法令之規定。
    (二)報到:敬請於指定時間、地點辦理報到,準時開車,逾時以棄權論。
    (三)旅遊人數不足,得由本公司改派中型遊覽車,座位由領團人員彈性調整座位;另座位表若因車型不同,得由領團人員彈性調整座位。
    (四)各旅遊行程滿二十人即成行(報名人數若有不足,本公司得依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書於活動出發前七日通知取消,辦理退費或轉隊)。
    (五)退費規定:依據交部觀業字第1050922838號函修正發佈(國內旅遊契約書)條款辦理。
    若取消訂購,應繳交證照費用,並將依觀光局之《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規定,
    收取手續費如下:
    ◎旅遊開始前第四十一日以前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 5%
    ◎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至四十日期間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 10%
    ◎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至三十日期間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 20%
    ◎旅遊開始前第二至二十日期間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 30%
    ◎旅遊開始前第一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 50%
    ◎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 100%
    ◎以上退費係憑收據現場辦理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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