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3跟著大甲媽去遶境~西螺大橋[西螺福興宮]

團號:SACWH01-0013 
  • 關鍵特色:
  • 文化懷古/歷史古蹟
  • 旅遊城市:
  • 彰化縣/台北市/雲林縣
  • 集合時間:
  • 10:40 - 館前路45號
  • 包含項目:
  • 保險、車資、小費、礦泉水 
  • 不含項目:
  • 晚餐、午餐 

售價及出團日

  • 價格 ( 大人 )
  • 日期

行程特色


※注意事項※

  1. 活動費用包含車資、保險、領隊服務費。
  2. 大甲媽遶境期間去程茹素,當天早餐請吃素,午餐沿途信眾備有餐點結緣〈請自行攜帶餐具〉。
  3. 大甲媽遶境為固定路線,當天依領隊視實際情況宣布上車時間及集合點。
  4. 體驗步行時間約3小時,請著輕便易於行走之衣物及鞋子。

交通安排

  • 天次
  • 去/回程
  • 交通工具
  • 出發地
  • 出發時間
  • 目的地
  • 抵達時間
  • 1
  • 去程
  • 遊覽車
  • 台北市
  • 11:00
  • 彰化縣
  • 1
  • 回程
  • 遊覽車
  • 彰化縣
  • 台北市
  • 21:00

其它上車地點 集合時間、地點:10:40、台北市 - 館前路45號

  • 出發城市
  • 上車地點(去程)
  • 出發時間
  • 下車城市
  • 下車地點(回程)
  • 價差設定
  • 備註
  • 桃園市
  • 南崁交流道空軍1號
  • 11:30
  • 桃園市
  • 南崁交流道空軍1號
  • 不加價
  • 新竹市
  • 新竹交流道中油站光復路二段1號
  • 11:50
  • 新竹市
  • 新竹交流道中油站光復路二段1號
  • 不加價

每日行程

由主辦單位宣布 "鑽轎底活動"是否照常或停辦
特色:遶境南下第二日,聖駕自彰化縣彰化市南瑤宮出發,一路南下經過大村鄉、員林市、永靖鄉、北斗鎮、溪洲鄉,安排在彰化縣溪洲鄉接駕,越過濁水溪(西螺大橋)進入雲林縣西螺鎮
說明:臺北出發,搭乘遊覽車南下至溪州鄉三圳村三千宮→(彰化縣溪洲鄉)恭迎媽祖聖駕。

大甲鎮瀾宮遶境
"大甲媽祖遶境進香",不僅是台灣國家指定重要民俗,近年來更被Discovery探索頻道認為是世界三大宗教盛事活動之一,因此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確認為世界非物質活的文化遺產稱號而聞名全球,為此來台的外國媒體、觀光客更是與年俱增。其中,路線橫跨台中、彰化、雲林、嘉義等四個縣市,在這長達九天八夜的進香遶境過程中,往返的路程長達340多公里,每年都吸引數十萬甚至百萬人參與,場面浩大壯觀。而在進香路途中,總是可以看見不同階層的民眾廣泛參與,不論男女老少沿途相互扶持、鼓勵,遶境過程行經村鎮,在地民眾更是竭盡所能的提供各種資源幫助信徒完成壯舉。對於素不相識的進香客展現的熱情與關懷。

福興宮源起
本宮源自康熙五十六年(1717)福建鼓山湧泉寺臨濟宗僧人,法號明海,於湄洲聖母廟迎奉媽祖渡海來台,初在螺陽安茅奉祀。雍正元年(1723)舖 戶出資建廟於西螺「街頭」。「街頭」靠近西螺溪,有水利之便,也容易遭受水患侵擾,舖民漸往西側高處遷徙。並在乾隆三十五年(1770)由首事廖尚德、林 倉光、鄭氏和等西螺仕紳協議,遷建新廟於西螺街「街肚」。
嘉慶五年(1800),廟中經仕民合議,決定鳩資重修,擔任總理的新文香、源合號、得興號三家舖戶,帶領三十餘家舖戶捐款。建築規模擴大為兩進兩廊十六間之格局,前祀聖母後奉觀音。
同治八年(1869),宮宇已成老態,地方仕紳五品職員廖輝煌、五品銜布政司理問廖振元、貢生李超英等人倡議重修福興宮,重建工程至同治十三年(1874)始告完成。
明治四十一年(1908),廖本源、廖一枝、李品三、廖正乙等,基於本宮後殿破漏腐塌,稟文政府單位,獲准募款重修,翌年(1909)完成整修煥然一新。經歷數十年滄桑風雨,福興宮復呈傾頹,地方士紳於民國五十年(1961)組織「福興宮修建委員會」,決議進行募款重建,在十一月二十七日破土興工。 工程規模龐大,終於在七十一年(1982)全部完工。翌年十一月十六日舉行為期五天之落成謝恩祈安清醮大典,四方香客如潮湧至,使西螺地區掀起一陣宗教熱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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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
X
午餐:
X
晚餐:
X
(或同級)

其他說明

  • 注意事項

    ☆網路下單請於隔日17:00前完成付費手續,逾期將取消訂單。
    ☆旅友若是透過傳真刷卡或銀行匯款請務必來電與旅行社做確認。
    ☆確定成團將於出發前2日簡訊提醒注意事項。
    ☆報名人數不足以致行程取消,一律以簡訊通知,請多加留意,未收到簡訊務必來電洽詢。
    ☆轉隊需活動出發日之前12天辦理(每人限乙次)逾期恕無法辦理。
    ☆請於規定時間內準時集合,行程中如旅客因個人因素私自脫隊或集合未到,本公司不予退費。
    ☆本行程所載明之車行時間僅供參考,因路況或遇假日遊客眾多,行程順序將視情況前後更動。
    ☆遊覽車上為公共密閉式空間,請勿攜帶寵物參加,旅行社有權禁止上車並不退費,敬請見諒。
    ☆出發後,如遇颱風、地震、等大自然不可抗拒之因素災難,致使行程及活動有安全顧慮時,本公司得斟酌實際 情形,變更行程及活動內容, 請勿持異議,以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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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旅遊人數不足,得由本公司改派中型遊覽車,座位由領團人員彈性調整座位;另座位表若因車型不同,得由領團人員彈性調整座位。
    (四)各旅遊行程滿二十人即成行(報名人數若有不足,本公司得依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書於活動出發前七日通知取消,辦理退費或轉隊)。
    (五)退費規定:依據交部觀業字第1050922838號函修正發佈(國內旅遊契約書)條款辦理。
    若取消訂購,應繳交證照費用,並將依觀光局之《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規定,
    收取手續費如下:
    ◎旅遊開始前第四十一日以前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 5%
    ◎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至四十日期間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 10%
    ◎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至三十日期間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 20%
    ◎旅遊開始前第二至二十日期間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 30%
    ◎旅遊開始前第一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 50%
    ◎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 100%
    ◎以上退費係憑收據現場辦理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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