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9元健身出遊趣~火炎山惡地奇景.大峽谷視覺震撼

團號:SAMAL01-0090 
  • 旅遊城市:
  • 苗栗縣
  • 集合時間:
  • 07:00 - 館前路45號
  • 包含項目:
  • 車資、保險(旅行責任保險意外500萬附加醫療20萬)、小費、礦泉水 

售價及出團日

  • 價格 ( 大人 )
  • 日期

行程特色


yes台灣登山健行網站《健行筆記》網路票選台灣百大必訪步道之首~火炎山登山步道。

yes火炎山海拔約602公尺,其壯濶火焰般的惡地景觀陡矗且佈滿紅石的深谷峰姿萬千有台的『美國大峽谷』之稱,步道全長約5.5里,是適宜全家同行,為目前台灣最潮網美療癒景點之一。

交通安排

  • 天次
  • 去/回程
  • 交通工具
  • 出發地
  • 出發時間
  • 目的地
  • 抵達時間
  • 1
  • 去程
  • 遊覽車
  • 台北市
  • 07:20
  • 苗栗縣
  • 1
  • 回程
  • 遊覽車
  • 苗栗縣
  • 台北市
  • 18:00

其它上車地點 集合時間、地點:07:00、台北市 - 館前路45號

  • 出發城市
  • 上車地點(去程)
  • 出發時間
  • 下車城市
  • 下車地點(回程)
  • 價差設定
  • 備註
  • 桃園市
  • 南崁交流道
  • 07:50
  • 桃園市
  • 南崁交流道
  • 不加價
  • 空軍一號
  • 新竹市
  • 新竹交流道
  • 08:10
  • 新竹市
  • 新竹交流道
  • 不加價
  • 中油站(光復路二段1號)

每日行程

火炎山登山健行
火炎山位於苗栗三義與苑裡的交界處,是臺灣小百岳之一,有著名的惡地地形,臺灣大峽谷之稱,防疫期間不用搭飛機出國,就可看到媲美美國大峽谷的壯闊奇特山景!

此路線非一般散步行程,請斟酌自身體力及腳力;步道沿途多為礫石路,建議穿著包覆腳踝之硬底登山鞋,攜帶登山杖。

登山時間安排5小時,時間充裕,讓喜愛攝影的旅友盡情拍照,請勿站在峽谷懸崖處或超出警示線拍照,以免發生危險。

南火炎山:又稱伯公坑山(伯公坑是當地的地名)。海拔高度251公尺,土地調查局圖根點。
火炎山:海拔高度602公尺,三等三角點159號,小百岳編號35號。

火炎山位於苑裡鎮交界處屬於臺灣小百岳之一,登上標高602公尺的火炎山→除了可看見大台中美麗的景色,亦有大峽谷及火焰山最高點(三角點)可觀看拍照,沿途步道以石頭礫石路居多,不常爬山的遊客們建議須先衡量自己的腳力喔!!

參觀火炎山森林生態教育館~認識野生貓科動物「石虎」

三義鄉公所請來藝術家將位於百年老校建中國小下方的99階長階梯繪製充滿當地特色的3D立體彩繪,階梯由下往上看可看到油桐花、石虎、勝興車站及蒸汽火車等代表三義的各種元素,利用階梯本身具有垂直角度繪製出來的3D彩繪效果與一般的平面繪製更顯得生動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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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
X
午餐:
請自備午餐
晚餐:
X

其他說明

  • 注意事項

    ☆依該團人數調整車型、座位敬請合作。
    ☆網路下單請於隔日17:00前完成付費手續,逾期將取消訂單。
    ☆旅友若是透過傳真刷卡或銀行匯款請務必來電與旅行社做確認。
    ☆確定成團將於出發前
    2日簡訊提醒注意事項
    ☆報名人數不足以致行程取消,一律以簡訊通知,請多加留意,未收到簡訊務必來電洽詢。
    ☆轉團需活動出發日之前12天辦理(每人限乙次)逾期恕無法辦理。
    ☆請於規定時間內準時集合,行程中如旅客因個人因素私自脫隊或集合未到,本公司不予退費。
    本行程所載明之車行時間僅供參考,因路況或遇假日遊客眾多,行程順序將視情況前後更動。
    ☆遊覽車上為公共密閉式空間,請勿攜帶寵物參加,旅行社有權禁止上車並不退費,敬請見諒。
    出發後,如遇颱風、地震等大自然不可抗拒之因素災難,致使行程及活動有安全顧慮時,本公司得斟酌實際情形,變更行程及活動內容, 勿持異議,以策安全。
    ☆敬請自備防寒衣物及雨具、個人隨身藥品例:如暈車藥、感冒藥、防蚊蟲液。
    現場辦理退費手續請於週一至周五上午9點至下午6點。

    (一)關於本旅遊之權利義務依交通部觀光局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請於報名前詳閱)條款約定之,未約定者,適用我國有關法令之規定。
    (二)報到:敬請於指定時間、地點辦理報到,準時開車,逾時以棄權論。
    (三)旅遊人數不足,得由本公司改派中型遊覽車,座位由領團人員彈性調整座位;另座位表若因車型不同,得由領團人員彈性調整座位。
    (四)各旅遊行程滿二十人即成行(報名人數若有不足,本公司得依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書於活動出發前七日通知取消,辦理退費或轉隊)。
    (五)退費規定:依據交部觀業字第1050922838號函修正發佈(國內旅遊契約書)條款辦理。
    若取消訂購,應繳交證照費用,並將依觀光局之《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規定,
    收取手續費如下:
    ◎旅遊開始前第四十一日以前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 5%
    ◎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至四十日期間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 10%
    ◎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至三十日期間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 20%
    ◎旅遊開始前第二至二十日期間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 30%
    ◎旅遊開始前第一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 50%
    ◎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 100%
    ◎以上退費係憑收據現場辦理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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