磚屬於你 田尾紫薇花盛放中

團號:ZUCWH230701A 
  • 旅遊城市:
  • 彰化縣
  • 集合時間:
  • - 請選擇上車地點
  • 關鍵特色:
  • 文化懷古/人文生態/風俗民情
  • 可售:
  • 車座位
    37個座位
    預定成團人數
    25人
  • 包含項目:
  • 車資、保險

售價表

  • 大人
  • 小孩佔床
  • 小孩不佔床
  • 嬰兒
  • 一日遊
  • $1450
  • $1305
  • --
  • $300

售價及出團日

  • 價格 ( 大人 )
  • 日期
NT$ 1,450 起

行程特色

集合出發→順達磚窯→台灣銘園庭園美術館→快樂賦歸



1.中青旅南部分公司FB粉絲團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cyta.travel

heart歡迎加入官方LINE@洽詢:@sqw0142t

2.遊覽車座位採先報名先劃位

(座位以實際排數計算,遊覽車劃位示意圖為參考用,請依實際車型排數計算,若無法接受車型不同,排數位子可能有差距,請勿報名。)

3.若欲登記素食餐點,請於網路報名確認完成前,登記於備註欄位

4.活動中提供之素食產品皆為蛋奶素,純素請特別註明。

5.網路報名確認完成後三日內請完成繳費,逾期即取消訂單。

6.銀行匯款及ATM轉帳請傳真收據至07-2827300,註明活動、姓名及聯絡方式。

7.0-未滿2嬰兒價一日遊300元、二日遊500元、三日遊800。【此為一般價格,如有特殊價格以該行程價格為主】

8.2歲以上-未滿12學童價9優惠。12歲以上為成人價格(12)。【此為一般價格,如有特殊價格以該行程價格為主】



yes(請出示卡片,否則恕不折扣)一日遊活動折50元,二日遊活動折100元。

yes報名優惠擇一使用,恕不重複折扣

yes不折扣團不適用任何方案



其它上車地點

  • 出發城市
  • 上車地點(去程)
  • 出發時間
  • 下車城市
  • 下車地點(回程)
  • 價差設定
  • 備註
  • 屏東縣
  • 屏東火車站
  • 06:30
  • 屏東縣
  • 屏東火車站
  • 不加價
  • 車站1F大廳旅遊服務中心
  • 高雄市
  • 彩虹市集一樓廣場
  • 07:20
  • 高雄市
  • 彩虹市集一樓廣場
  • 不加價

每日行程

順達磚窯從傳統老產業成功轉型成觀光園區,保留了當時磚窯產業及文化,老廠房保留了以前的磚窯相關器具與設備,讓整體充滿復古工業風,走訪一趟打造「磚」屬於你的紅磚記憶。

台灣銘園庭園美術館走進台灣銘園庭園美術館,優雅靜謐的綠水池塘,彷彿一秒置身世外桃源,每個角落都是主人精心佈置,欣賞真柏、典藏石雕等珍貴景觀植物,近期沒時間出國,先來彰田尾漫遊也很愜意。

早餐:
X
午餐:
X
晚餐:
X

其他說明

  • 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

    (1)成行活動請於出發提前10分鐘準時至各發車地點報到,不另通知。

    (2)收據、刷卡單請妥善保管,活動當日憑收據或身份證報到。

    (3)凡患有心藏病、高血壓、氣喘病、癲癇症、糖尿病、孕婦或行動不便等,不適合團體旅遊者請勿報名。如隱瞞參加,發生事故,應自行負責。

    (4)請勿帶寵物,以維護旅友權益。

    (5)活動期間,如無故自行離隊,發生任何問題,請自行負責。

    (6)報名後因自身因素不克參加者,可於活動出發前一週辦理轉團(限一次),逾期按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第七條退費方式處理。

    (7)依觀光局規定投保旅行業責任險,每人500萬意外險及20萬醫療險。

    (8)完成報名者若欲取消,務必來電告知辦理,電腦系統無法自行取消。

    (9)旅遊人數不足20人,得由公司依狀況取消或改派中型巴士;車座位若因車型不同,得由領隊人員彈性安排。

    (10)遊覽車依車型不同,座位號碼編排亦不同,依實際排數入坐,系統座位號碼僅供參考,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11)活動中提供之素食產品皆為蛋奶素,純素請特別註明。

    (一)關於本旅遊之權利義務依交通部觀光局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請於報名前詳閱)條款約定之,未約定者,適用我國有關法令之規定。
    (二)報到:敬請於指定時間、地點辦理報到,準時開車,逾時以棄權論。
    (三)旅遊人數不足,得由本公司改派中型遊覽車,座位由領團人員彈性調整座位;另座位表若因車型不同,得由領團人員彈性調整座位。
    (四)各旅遊行程滿二十人即成行(報名人數若有不足,本公司得依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書於活動出發前七日通知取消,辦理退費或轉隊)。
    (五)退費規定:依據交部觀業字第1050922838號函修正發佈(國內旅遊契約書)條款辦理。
    若取消訂購,應繳交證照費用,並將依觀光局之《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規定,
    收取手續費如下:
    ◎旅遊開始前第四十一日以前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 5%
    ◎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至四十日期間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 10%
    ◎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至三十日期間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 20%
    ◎旅遊開始前第二至二十日期間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 30%
    ◎旅遊開始前第一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 50%
    ◎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 100%
    ◎以上退費係憑收據現場辦理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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