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第一道曙光》阿里山跨年

團號:ZTCHY221231 
  • 關鍵特色:
  • 2024第一道曙光/阿里山跨年/12/31晚間出發/無住宿
  • 旅遊城市:
  • 嘉義縣
  • 集合時間:
  • - 請選擇上車地點
  • 包含項目:
  • 車資、早餐、午餐便當、保險、門票、單程火車票 
  • 不含項目:
  • 無住宿 

售價及出團日

  • 價格 ( 大人 )
  • 日期

行程特色


集合出發→天長地久橋跨年倒數(車上休息)→阿里山森林遊樂區→徒步上祝山觀日出→搭乘小火車下山→中式自助早餐→奮起湖悠遊→美味午餐(享用奮起湖特色便當)→快樂賦歸

【12/31晚間出發:屏東20:00、技擊館20:40、楠梓21:00出發,當天晚餐請自理】

【阿里山日夜溫差大,請遊客攜帶禦寒衣物,以免受凍】

其它上車地點

  • 出發城市
  • 上車地點(去程)
  • 出發時間
  • 下車城市
  • 下車地點(回程)
  • 價差設定
  • 備註
  • 屏東縣
  • 屏東中正路上高雄銀行
  • 20:00
  • 屏東縣
  • 屏東中正路上高雄銀行
  • 不加價
  • 屏東中正路上高雄銀行
  • 高雄市
  • 技擊館捷運站2號出口
  • 20:40
  • 高雄市
  • 技擊館捷運站2號出口
  • 不加價
  • 高雄市
  • 楠梓交流道少年法院
  • 21:00
  • 高雄市
  • 楠梓交流道少年法院
  • 不加價
  • 興楠路、興西路交叉口

每日行程

【12/31晚間出發:屏東20:00、技擊館20:40、楠梓21:00出發,當天晚餐請自理】
跨年何處去?阿里山馳名中外的「對高岳景觀眺望台/小笠原山觀日」美景,隨著四季變換而有著不同的氣氛和色彩,清晨拂曉時分,在氣象萬千的雲海與日出中,倒數迎接新年來到,這就是氣勢磅礡的迎接儀式。讓我們沉浸在阿里山日出的美景,享受著森林浴,一起來場不一樣的跨年吧!

【祝山觀日出車票目前預計內含於團費,當日由領隊購買,但目前今年阿里山跨年購票方法並未完整確定,若可統一代購,則由領隊代購,若無法代購,則我們將退回車票費用150元整,於現場請旅客需自行購票或由領隊統一帶領步行前往祝山,敬請見諒】

【阿里山日夜溫差大,請遊客攜帶禦寒衣物,以免受凍】

早餐:
中式早餐
午餐:
奮起湖特色便當
晚餐:
X

其他說明

  • 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

    (1)確定成團將於出發前2日簡訊發送行前通知,未收到請務必來電洽詢。
    (2)報名人數不足以致行程取消,一律以簡訊通知,請確保簡訊暢通。
    (3)成行活動請提早10分鐘至各發車地點報到,遲到不另退費
    (4)各遊覽車車型及座位編碼不同,依實際劃位排數入座,系統座位僅供參考。
    (5)活動中提供之素食餐食皆為蛋奶素,純素請特別註明。
    (6)出團請攜帶身份證、健保卡、雨具、個人藥品。
    (7)簡章載明之行程若因當日路況或人潮,將依實際狀況調整行程。
    (8)請自行評估身心狀態,若隱瞞疾病參加發生事故,應自行負責。
    (9)請勿攜帶寵物,以維護旅友權益。
    (10)活動期間如故自行離隊需簽立離團切結書,若發生問題請自行負責。
    (11)報名後需轉團,請於出發日前12天辦理(每人限乙次),逾期恕無法辦理。
    (12)報名後電腦系統無法自行取消,如需變動,請務必來電告知。
    (13)報名人數不足,得由本公司依狀況取消或改派中型遊覽車;因車型不同,得由領隊人員彈性安排座位。
    (14)如因颱風、地震等大自然不可抗之因素,致行程及活動有安全顧慮時,本公司得調整活動。
    (15)活動皆依法投保旅行業責任險,每人500萬意外險及20萬醫療險。

    退費規定:

    (一)關於本旅遊之權利義務依交通部觀光局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請於報名前詳閱)條款約定之,未約定者,適用我國有關法令之規定。
    (二)報到:敬請於指定時間、地點辦理報到,準時開車,逾時以棄權論。
    (三)旅遊人數不足,得由本公司改派中型遊覽車,座位由領團人員彈性調整座位;另座位表若因車型不同,得由領團人員彈性調整座位。
    (四)各旅遊行程滿二十人即成行(報名人數若有不足,本公司得依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書於活動出發前七日通知取消,辦理退費或轉隊)。
    (五)退費規定:依據交部觀業字第1050922838號函修正發佈(國內旅遊契約書)條款辦理。
    若取消訂購,應繳交證照費用,並將依觀光局之《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規定,
    收取手續費如下:
    ◎旅遊開始前第四十一日以前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 5%
    ◎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至四十日期間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 10%
    ◎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至三十日期間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 20%
    ◎旅遊開始前第二至二十日期間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 30%
    ◎旅遊開始前第一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 50%
    ◎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 100%
    ◎以上退費係憑收據現場辦理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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